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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做好2012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五)聘用办法

  1、体检:面试成绩合格,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中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幼儿教师岗位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该学科岗位的学校。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聘用岗位空缺,则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附:

  1、2012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政和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二O一二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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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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